“坠楼产妇”事件引发深思 剖腹产还是顺产究竟谁来定?
发布时间:2018-12-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网络图片。
中国江苏网9月6日讯(记者 王逸男 王宛璐 郭蓓)昨日,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让不少待产孕妇“心有余悸”。那孕妇剖腹产究竟谁说了算?什么情况下需要“必剖不可”?今天,本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为准妈妈们“解心结”。
调查:大多数孕妇家属表示“以医生建议为主”
即将生产的孕妇如何选择生产方式?今天,记者走进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随机采访了十位前来做检查的孕妇家属,其中,8位家属表示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还要听取医生的建议。
12月即将生产的文女士告诉记者:“之前的检查一切顺利,所以还是希望能够自己努力生,我们家人和我想法一样,如果特殊情况会及时作出决定,选择剖腹产。”
本身患有高血压的孕妇张女士说:“几次产检下来,指标还是有些高,医生建议我选择剖腹产,家属也都接受。”还有一位孕妇因是二胎,一胎是剖腹产,因此二胎她依然要剖。
护士看望“新手妈妈”。
剖腹产OR顺产 到底谁有最终决定权
“孕妇跳楼事件”中,引起热议的是:产妇马女士疼痛难忍,多次向家属要求实行剖腹产,但是家属表示拒绝。那究竟谁能决定孕妇的生产方式?剖腹产手术的批准流程是什么?南京市栖霞区医院妇产科主任杜桂兰透露,当产妇待产住进医院后,首先医生检查诊断,如需要剖腹产,则向孕妇本人及家属交待病情,同意后签字。“手术同意书原则上是要产妇和家属共同签署,但由于产妇的特殊情况,住院后孕妇可签订委托书,委托丈夫来签字。但无论何时,产妇的要求应被尊重。”
事件中,孕妇因疼痛难忍,多次乞求大夫进行剖腹产。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南京“无痛分娩”技术已较为成熟,杜大夫表示,让孕妇疼到跪在地上不会发生。
那什么是无痛分娩?记者查询获悉,通常所说的“无痛分娩”,在医学上称为“分娩镇痛”,是使用各种方法使分娩时的疼痛减轻甚至消失。分娩镇痛可以让准妈妈们不再经历疼痛的折磨,减少分娩时的恐惧和产后的疲倦,让她们在时间最长的第一产程得到休息,当宫口开全时,因积攒了体力而有足够力量完成分娩。
生产讲究“瓜熟蒂落” 剖腹产恢复较慢
半年前,“新手妈妈”杨女士剖腹产生下头胎,她告诉记者,在手术前,医院的医生会和患者进行“约谈”。“医生询问我是否选择要二胎,如果选择要二胎,不建议剖腹产,一来身体恢复较慢,二来二胎备孕前需要进行详尽的检查。”
杨女士透露,医生首先鼓励自然顺产,但是如果“非剖不可”,医生尊重孕妇和家属的想法。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产科陆元庆主任透露,产妇在剖宫产后,子宫上会留有疤痕,一般需要一年半时间愈合,如果疤痕没有完全愈合,追生二胎可能面临疤痕子宫的风险。
凡事都要顺应自然规律,生宝宝就如同植物开花结果,要等瓜熟蒂落。“对于不能或不宜从阴道分娩的产妇,尤其是多胞胎产妇和胎盘前置产妇,剖宫产可以拯救母婴生命。”陆元庆补充道。
14种情况可选择剖宫产
从医学方面,为了解决困难的分娩,降低并发症的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选择剖宫产。1.胎儿窘迫;2.头盆不对称;3.疤痕子宫;4.胎儿异位,主要是指胎儿横位及足先露;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6.双胎或多胎妊娠:主要指第1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多胎妊娠;7.脐带脱垂;8.胎盘早剥:胎儿有存活的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9.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10.妊娠巨大儿者;11.产道畸形;12.外阴疾病;13.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14.妊娠合并肿瘤,如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巨大的宫颈肌瘤、子宫下段肌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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