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重点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和云南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全州范围内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明确重点,制定方案,确保工作实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检查计划,分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加大对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求全州各地加强对本区域内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日化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等,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和涉及儿童化妆品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结合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强化经营环节儿童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求各县市局重点开展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样,对其他儿童化妆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抽样。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问题产品的发现率并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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