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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产妇坠楼事件:产妇之死与医院诊疗无关

发布时间:2018-10-2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原标题:榆林调查产妇坠楼身亡事件:产妇死亡与医院诊疗无因果关系)

西部网榆林讯 今天(9月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

在这份《关于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产妇坠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称,榆林市专家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一致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该产妇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此次产妇坠楼事件,专家认为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1.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2.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孕妇跳楼身亡 院方:曾3次建议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表示,医护人员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产妇坠亡事件后续:陕西榆林卫计局介入调查

事发后,榆林市第一医院发表声明称,该产妇坠楼是因为家属多次拒绝试试剖宫产,最终导致产妇难忍疼痛、情绪失控跳楼自杀。产妇丈夫延先生否认了院方的说法。记者上午了解到,目前,榆林市卫计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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