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4号)
发布时间:2020-04-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4号)
发布日期:2020-04-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黄冈新媒体矩阵 阅读: 次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75号)要求,现就我市有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限制清单范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堂食类餐饮、书店、美容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本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经营场所对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进入,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控制顾客数量,保持顾客适当间距。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要及时劝阻,不予接待,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
二、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实地随机抽查监管,发现企业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3月31日
餐饮服务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第一版)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技术指南。
一、落实餐饮服务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者(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排査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理等工作。
2、餐饮服务企业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3、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适当配备ロ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餐饮服务行业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4、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做好餐饮服务企业场所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
2、每天对电梯间、卫生间、地面、餐桌、操作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设备。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4、加强电梯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电梯按健定期进行酒精擦拭消毒,1次/2小时。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5、加强餐位和餐具管理。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洗消毒。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加强餐饮具的消毒管理,餐饮具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6、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7、加强食品原料的管理。严禁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禁活禽销售、宰杀;严禁采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单位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8、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手册等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0、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
1、排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和暴露史。全面掌握员工假期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飞机、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如身体状况较差,或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应立即就医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暂停复工上岗。
2、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督促其立即就诊。
3、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工作后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