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集中約談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1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人民網北京11月11日電 (記者喬雪峰)今年下半年以來,網約車、順風車等市場發展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涉及行業安全、穩定等多個方面,引發社會各界和媒體廣泛關注。
11月11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曹操出行、美團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
對此,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表示,此次是提醒式約談,旨在聽取平台公司意見建議,共同為交通運輸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並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工作再提醒再督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堵住安全風險隱患 嚴格規范順風車
約談指出,各主要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對照2018年聯合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舉措,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續推進。各平台公司應繼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結合發展新形勢,把安全整改的成效制度化、標准化,進一步完善企業制度和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蔡團結表示,順風車是城市交通領域體現分享經濟的出行方式,有利於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但順風車要真“順風”,從事順風車的平台公司要嚴格遵守順風車管理有關規定。一是相關平台公司必須嚴守安全底線,要做好上線車輛技術性能和駕駛員背景的審核和動態監控,保護好用戶個人隱私,從源頭上保障安全。二是建立完善乘客快速響應處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突發應急事件,特別是涉及安全的突發事件,平台公司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賠付責任。三是要符合順風車本質,必須以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順風車行為必須不以盈利為目的,僅與搭乘人員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四是嚴禁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營運,對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要有一定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交通出行常理。
營造良好環境 加快合規步伐
約談提出,要為交通運輸新業態發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對於新業態,各部門認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乘客為本、鼓勵創新、趨利避害、規范發展、包容審慎”的發展原則,不斷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留足發展空間。各部門與各平台公司之間的溝通渠道一直很暢通,歡迎平台公司對行業發展建言獻策,共同為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但堅決禁止發布、傳播和炒作不利於行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有害信息。
同時,要進一步加快網約車合規化步伐。各網約車平台公司要主動配合地方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符合條件的司機和車輛盡快辦理網約車許可,嚴格落實背景核查有關要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車輛,嚴禁給無經營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派單,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確保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
落實各方責任 維護行業穩定
約談指出,要科學界定聚合平台各方責任。一些聚合平台近期出現接入不合規的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司機,以“聚合”的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等新問題。聚合平台要加強對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經營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並督促網約車平台對車輛和司機從業資質嚴格把關,共同承擔起安全保障責任和解決乘客投訴的兜底責任。
此外,要堅決落實企業維穩主體責任,切實維護行業穩定。各平台公司要立即排查自身存在的“以租代購”、侵害駕駛員權益等問題隱患,嚴格整改,落實企業維護穩定主體責任,做好線下車輛和人員的管理工作,並保障駕駛員的合法權益。要配合各地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維穩和應急處置工作,自覺維護行業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
約談還分別就網絡安全、個人信息保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安全風險防范、網約車價格行為及市場競爭行為等方面問題,對各平台公司提出了有關工作要求。
滴滴出行、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曹操出行、美團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分別作了表態發言,表示將嚴格按照本次約談提出的要求,完善企業制度,對照問題立行立改,在落實上務求實效,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消除安全穩定隱患,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出行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責編:牛鏞、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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