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东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成就
发布时间:2019-10-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在推动全省法治建设、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平正义和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9月24日上午,山东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六场,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马灵喜,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李端卫和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成文,以“立足新起点、整装再出发、奋力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为主题,介绍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成就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历经机构撤并、恢复重建和多次职能调整,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加强依法治省统筹协调,扎实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法治山东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把科学立法、有法可依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从无到有、逐步完善,1980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470多部,省政府出台政府规章260多部,初步构建了覆盖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具有山东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实施《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专项监督1300多次,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7646个、执法人员16.6万名,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全国首批试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率先推行“省、市、县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行政复议模式,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1985年开始,连续实施七个普法五年规划,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300多次,超过8000万名群众接受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5个,法治县(市、区)36个,法治城市6个。2018年11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并将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标志着法治山东建设步入新的历史阶段,省司法厅成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重要、直接的牵头部门,肩负起统筹协调依法治省工作的重大历史使命。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三年规划》,提出利用3年时间,努力打造享誉全国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山东建设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围绕服务保障全省八大发展战略,推动出台《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起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法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部署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近4万家。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立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基地,仲裁机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万件,标的额1600多亿元。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500多项,部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有效降低了投资创业制度成本。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扎实推进。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抓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创办全国第一所特殊学校,首创罪犯百分考核办法,实施教育改造“双先”战略,成功教育改造罪犯67万名,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2所,数量全国第一,全省监狱系统实现连续16个安全年。顺利完成劳教制度改革,成功向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转型发展,戒治戒毒人员1.3万多名,全省戒毒系统保持“六无”目标。在全国首批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历经扩大试点、全面试行、全面推进多个阶段,累计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37万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连续多年居于全国首位,再犯罪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创新“枫桥经验”山东实践,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0多万件。深度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组织开展服刑罪犯特赦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数量实现几何式增长,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来,机构由120家增加至现在的2093家,律师由277名增加至28072名,业务收费突破65亿元;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案量连续多年增长10%以上。出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提升至低保标准的2倍,全省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到人口总数的6%以上。着眼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全省6.4万个村和社区配备法律顾问1.4万名,2018年全省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突破1千万人次,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