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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国酒”后 又丢了“国宴” 茅台商标申请再失利

发布时间:2019-09-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2018年7月,茅台集团曾因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未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但仅仅相隔半个月,茅台集团就改口表示,“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并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对于撤诉原因,茅台集团仅在声明中表示,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在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后,茅台集团便开始进入“去国酒化”时期。例如,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国酒茅台”更名为“贵州茅台”,官方微博名称已从“国酒茅台官微”更改为“贵州茅台官微”,在茅台集团和贵州茅台官网上,“国酒”的宣传字样已不见踪影。

  此外,3个月前,贵州茅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曾公开表示,茅台集团于6月30日前停用“国酒茅台”商标,目前已聘请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茅台集团并不是申请“国宴”字头商标被驳的孤例。9月17日下午,《国际金融报》记者参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发现,截至9月15日,带有“国宴”的申请注册商标共计108个,其中不乏有“国宴汾酒”、“国宴酒”等身影,但这些商标的申请均未成功,分别显示“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该商标已失效”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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