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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倒”的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被大学生告了

发布时间:2019-09-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8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王烨捷)继2018年6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因“1.4米儿童票不合理”被广东省高院法官刘德敏告了之后,今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又再次因为“禁止自带饮食”被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告上了法庭。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尚在审理中。而去年1.4米儿童票案件的当事人刘德敏也于今天告知记者,儿童票的案子也尚未审结。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小王向媒体介绍说,自己在今年1月28日花了365元在某款APP上购买了一张迪士尼乐园一日游特价票,并于1月30日前往游玩。“在购买门票时,并未见到有‘禁带食物’等相关提示。”入园前,小王花了40多块钱买了饼干等零食。但在入口处,园方工作人员将小王拦下,要求对其背包进行检查。

  “当时,工作人员看到我带了零食后,先要求我把零食扔掉,态度比较强硬。”小王回忆道,“我不同意,他又说让我在入园处的小桌子旁吃掉或者寄存到附近的寄存柜里。”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园方工作人员所指的“小桌子”,是很多前去迪士尼游玩网友的“痛”。乐园入口处的这两张桌子,常常会留下一些游客因不舍得丢弃携带的食物而不得不当场狼吞虎咽的狼狈样。而园方工作人员推荐的“寄存柜”,一天的寄存费要80元。“我买的零食都没有这么贵,怎么可能舍得寄存呢。”小王说。

  据悉,双方当时发生口头纠纷,小王拨打了110,“跟警方去做了笔录回来后,这件事情并没有解决。”此后,小王还拨打了12345和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他们告诉我,‘禁止携带食物’这个规定是迪士尼乐园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我跟他们说这明显是违法的。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在多次沟通、投诉无果后,小王便将自己购买的零食进行了处理,“没办法,毕竟对方很强势,而且购买的票不能退。”

  回校后,小王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网的“游客须知”栏中,发现了园方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则”,“在不得携带入园的物品中,就包括食物。而在入园检查之前,我并没有获得任何相关的提示。”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上海迪士尼刚开园时,“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因受到公众广泛质疑仅停留在“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阶段,当时上海迪士尼方面的解释是无包装、已开封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但从2017年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对入园游览的游客须知进行了调整,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这与过去允许携带原始包装、密封的、未开封的及不需任何加工或处理即可享用的食品相去甚远。在上海迪士尼游玩一整天,如果是夏季、人多排队的情况下,游客就只能花上20元在园区内购买一瓶可乐。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的态度,小王和3名华政同学通过不同途径进行了调研。小王说,调研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相关规定目的是“提高园内餐饮业的创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 46.3 元。

  小王回忆,庭审从当天13:45 开始持续到17:00左右结束,3个多小时。调研中小王就发现,很多消费者虽然表达了对迪士尼相关规则的不满,但提到“起诉”时,大家都选择了“算了”、“太麻烦”等态度躲开。“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钻法律的漏洞,在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侵害其正当的合法利益。”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向不合理的制度说不。所以,不管这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怂,会将诉讼坚持到底。”小王说。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将持续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经济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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