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发布时间:2021-05-0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马晓伟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全国公安系统仅有的4个单位之一。
为激励广大民警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5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机关隆重举行交警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颁发仪式,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出席仪式并为交警总队颁发奖状。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主持仪式,在济厅领导出席仪式。交警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田玉国代表交警总队领取奖状。公安厅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在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交警战线同志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全省公安机关上下同心、能拼善赢的结果,既是交警总队的荣誉,更是全省公安机关的光荣。
2020年,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克服疫情影响,砥砺奋进,大力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六大提升工程”,攻克了高速公路限速治理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两大难题,创新管理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有力维护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和重大事故“零发生”,“减量控大”(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国第一,电动自行车挂牌量居全国第一。交警总队机关党建工作荣获省直机关、全省公安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三个一等奖,创建1个过硬、3个先进、24个标准党支部,70名同志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共有29个集体、185名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交警总队遭授予“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干事创业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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