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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掉下的苹果砸中女婴 抢救3天仍未脱险

发布时间:2018-04-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3月9日下午,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趴在姥姥肩上睡觉的3个月大女婴凡凡,刚回到自己家所在单元门口,被高空抛下的苹果砸中头部。凡凡的姥姥说,苹果砸到孩子后,都碎成了渣,“我和孩子的身上都是苹果渣子。”

凡凡被送到塘厦人民医院抢救。因为伤势重,随后被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主治医生张医生说,凡凡仍在儿科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抢救了3天,仍处在昏迷状态,情况比较危重。

对于砸中凡凡的苹果,有附近的居民分析,应该是从楼上掉落的。目击者杨小姐说,事发时,她刚好路过,只看到一个苹果掉了下来,但是没有注意到是从哪一层落下来的。

东莞警方介绍,此事发生后,东莞公安塘厦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事发点进行走访调查,但目前还未找到高空抛物的嫌疑人。

男子45万元汇错账户 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福建晋江人黄某日前赶到广州南沙,向南沙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经常居住地在南沙区的俄罗斯籍女子安娜不当得利。黄某称,2017年2月22日,他本打算通过网上银行将其名下账户中45万元转到自己名下另一账户,不慎误转入安娜名下的账户(开户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黄某联系不上安娜,对方也没归还,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安娜返还不当得利45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穷尽一切送达方式,无法找到安娜,于是通过报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届满,安娜仍下落不明,也未应诉。于是法院对此案进行远程视频开庭设立。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安娜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黄某人民币45万元。

除署名外,本版稿件综合自新华社、广州日报、成都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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