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提供融资等遭处罚29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3-2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南都讯 记者卢亮 深圳金融行业再吃罚单。日前,深圳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23号。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为“并购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借道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支付管理不合规;向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贷款房产评估费由客户承担;存贷挂钩”等违法违规事实,被行政处罚290万元。
按照官方说法,该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包括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等。
这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还显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唐玲。公开资料显示,唐玲是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
早在2019年9月的“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第九届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上,她当选为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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