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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狂欢落幕

发布时间:2018-10-3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过去几年,很多行业只要搭上共享经济的快车,用户和资本便会纷至沓来。但今年开始,大家耳熟能详的共享经济却变了味道,倒闭或者全面停滞的共享经济平台名单正在不断加长,这些关闭的平台又留下了一地鸡毛,为共享经济行业埋下严重的信任危机。在不断膨胀的共享经济体系中,人们不免要多问一句,当屠龙少年变成恶龙,共享经济的安全又该由谁来维护?
 
    中国式共享经济
 
    “在过去的10年,我国共享经济成长之快、渗透之广、影响之大几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红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共享经济具有低成本、低门槛、低污染和高效率、高体验、高可信等明显优势,在培育和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引领创新、扩大就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积极作用,所以多数国家对共享经济发展采取了较为包容的态度,我国更是如此。
 
    2017年2月6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进一步将共享经济带动就业创业写入“十三五”工作任务中,明确我国将支持发展共享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
 
    事实上,近几年国内共享经济已逐渐升温,移动出行、互联网金融、房屋短租等热门领域均出现了有一定影响力的共享平台。共享经济的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了闲置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填补了市场对于某些产品或服务巨大需求的不足。
 
    张新红接待过许多慕名来参观学习共享经济的国外考察团,他直言,共享经济是资源利用的一种新模式,自然不会局限在一个地域,但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具备建立大型共享平台的条件。
 
    张新红分析称,共享经济创造价值和高额的回报,与其具有的经济属性相关联。“资本天然的逐利性,使得其对共享经济青睐有加。共享经济是目前最活跃的技术创新和应用领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地图、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快速成长,对共享经济起到积极作用。而根据梅特卡夫定律,参与人越多,网络价值越大,注定共享经济与传统企业成长轨迹不一样。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具有典型的双边效应,提供服务的一方越多,那么用户就越多,反过来也一样,这就会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有利于构建竞争优势。共享经济也是数据经济,拥有的数据越多价值就越大,平台进行生态化扩张、提供各种增值创新服务的机会也就越多。在共享经济竞争格局未定型之前,头部企业为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会吸引众多资本踊跃参与,希望尽快分得一杯羹。”
 
    在我国这片广阔的市场,近14亿的中国人口,“衣食住行”中任意一项,都有着诞生伟大生意的潜质,因此在中国市场上,尽管过去的共享经济发展已经足够令人称赞,但未来恐怕会继续精彩无比。
 
    我们在享受共享经济带来便利的同时,不要忘记,那些让人狂热崇拜的人和事,很有可能是精心包装的“人设”。
 
    资本狂欢落幕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出现,资本看到了希望,譬如用手机连接的交通工具,可以形成一张局部加强的网络,无论载具是汽车还是自行车,都有可能孵化出一门生意。
 
    于是出行的战争爆发,背靠着互联网巨头的共享经济平台势必要决出胜负,一些平台开始在各自领域玩起了烧钱的游戏。在补贴退潮后,大家对行业竞争追逐的担忧越加明显,前者是垄断的隐忧,后者是资源的浪费,可这些都无法阻止资本前赴后继的投入。
 
    过去一年,共享经济投资人陈金辉参与了儿童玩具共享的项目。“其实从目前来看,除了出行、房子的共享,其他的餐桌、技能等共享模式好像都没有形成规模,或者说没有深入人心。”陈金辉向《经济》记者谈到最初想要投资的原因,并从这次策划到验证失败的过程中,总结出些许共享经济的投资经验。
 
    陈金辉表示,共享的项目本意是帮助孩子寻找获取玩具的新方式,可以实现玩具的流通,还能腾出家里的空间。但在操作上,玩具使用的需求和使用方式是固定的,而不是创造需求让用户尝试,此外玩具单品的价格低廉,效益和收益不能成正比。由此看来,并不是所有物品都适合共享经济。
 
    然而共享经济从来不缺主题,每年都会有层出不穷的共享产品出现,借着共享经济的东风,通过占据投资涨幅榜前列的耀眼表现,扰乱投资视线,打乱投资节奏的例子,不在少数。
 
    2017年12月,多啦衣梦共享租衣APP显示无法正常运营,页面呈空白状态。面对用户的维权,平台抛出“要钱没有,用衣服来抵”的宣言,其失败根源,无非是用户对共享租衣的需求并不刚性、盈利模式不清晰、服装和快递等成本巨大。
 
    讽刺的是,2016年3月,多啦衣梦完成了4800万元的A轮融资。2017年3月2日,该平台宣布成功获得1200万美元A+轮投资,本轮融资由君联资本领投,国内知名服装品牌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跟投。刚过一年,多啦衣梦就出现APP无法加载、租金无法退回的情况。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共有190家共享经济平台获得1159.56亿元投资。但细数下来,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马扎都只是昙花一现⋯⋯共享几乎成为各行各业的一剂“强心剂”,短暂的激情过后,投资市场死伤大半。
 
    百亿押金谁来“拆弹”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整个共享经济领域的存量押金规模预计在150亿元左右。但围绕这笔资金的管理或使用问题一直以来争议巨大。
 
    市场第一次意识到押金问题之严重也是在去年大批单车企业倒下之际。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各地消协组织已收到共享单车押金投诉事件数千起,仅酷奇单车一家就收到投诉21万人次。
 
    2018年5月底,ofo悄然取消了20个城市的信用免押模式,只保留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厦门5城继续免押。做出这一调整,让ofo资金链吃紧传闻更加真实,即便ofo联合创始人于信此前回应称,“25个城市免押金是阶段性市场活动,和阿里协议免押金城市原为5个,而非25个,目前ofo正建立自身的信用体系”,也难以抵挡市场对其资金链的悲观揣测。
 
    在多事之秋,甚至有ofo投资机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恢复20个城市的押金,相当于向市场变相承认共享单车企业此前挪用押金,很容易被市场解读为严重缺钱”。而另一端摩拜单车的免押手段也被质疑是一种营销手段。
 
    从去年第二梯队一系列共享单车倒闭的连锁反应看,供应链欠款和被挪用的押金这两大窟窿,几乎成为业内共识,而押金问题由于涉及消费者端波及范围更大,存在演化为金融风险的可能,解决起来尤为迫切,也让共享单车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向《经济》记者表示,界定“押金”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当从押金的法律性质入手。押金是在租赁关系成立时或成立后,以担保租赁契约成立为目的,由承租人交付出租人或第三人交付出租人的相当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就押金的功能而言,其为担保债务而创设,具有担保物权的效果,与动产质权最为相似,均以动产占有之转移形式体现出来。
 
    肖飒分析,依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押金受让人原则上只得收取押金孳息,而不得使用处分该财产。”
 
    但同时,肖飒认为,这样的界定缺少实际的考量,且对共享单车自身的经营运作等会有残酷打击。“我更倾向押金应当为让与担保,且押金中的货币适用‘占有即所有’的物权变动规则,共享单车的押金与动产质权仅仅转移占有,而不转移所有权的性质相抵触。”基于让与担保,此时押金是主合同租赁合同的附随合同,共享单车平台在受让押金之时实际上是取得了该押金所有权的,是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的,只是当主租赁合同未有全面履行时,债权人得以其所受之损害范围为限,取得押金之所有权。
 
    亟待“大智慧”监管
 
    “押金背后是一笔复杂的账,实际上,地铁充值卡、商场会员卡同样需要押金,而共享经济领域押金风险逐步扩大,在监管上需要讨论和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告诉《经济》记者,此前央行出台了关于备付金、虚拟卡相关规定,一是针对备付金安全问题,有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设账户,有的需要标注资金的其他用途,二是对资金收益沉淀归属问题,要求与客户共同分享,还是维持企业的日常运营,在分享机制上有不同的规定和约束。
 
    “共享经济的押金类似于支付机构的备付金问题,之前在央行下发支付企业备付金交存管理规定前,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利润来源,主要便是靠沉淀资金的投资收益存活。回归到共享经济领域,作为一家企业,押金不在这些管理规定的范围内,的确会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备付金或者我们平时所谈的押金,很多企业没有做到风险隔离,导致用户维权难、押金去向成谜等问题。”尹振涛说。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还提到,共享经济有着不可回避的安全隐患,表面上,共享经济是对闲置物品与服务者的重新整合与高效利用,实际上人与人接触时,人性的因素是绕不开的。就共享经济来说,将自身风险外部化是其主要问题,平台本身轻资产运行,虽然省去了传统行业大量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必要成本投入,却因此让人性的“罪恶”有了生长空间,从而将可能产生的风险交给社会来承担。
 
    “客观地说,目前,有关部门对于共享经济的监管力度欠缺,法律惩处也较为滞后。面对共享出行这种新兴业态,不仅我国,世界上不少国家仍纠结于其是否合法等层面,由此造成对平台安全性管理的滞后,以及对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够敏感。”付一夫如是说。
 
    张新红认为,伴随着这些年的迅速发展,共享经济暴露出的问题开始进一步显现,比如新业态对传统业态的冲击、使原有矛盾更加凸显、新业态会带来新的问题、监管错位也会引发一些新问题,对新经济业态缺乏了解让监管方有无从下手之感。总体来看,共享经济监管变得十分棘手,如何创新监管才能保障共享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确需要“大智慧”。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是监管时常遇到的问题,张新红表示,共享经济要做到创新监管,需要严格遵守“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基本原则,区别对待共享经济的发展难题,强调多方参与、协同处理,形成平台、用户、政府多方参与,善用互联网和科技的力量提升监管手段,同时要有底线思维,即守住安全的底线,底线之上多鼓励创新,对突破底线的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
 
    未来何去何从
 
    共享经济出现的一系列社会事件,使得对其商业模式的讨论、争议、质疑和抵触之声均有,那么未来共享经济究竟要怎样发展?
 
    在张新红看来,共享经济的发展周期分为起步期、转型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目前共享经济正处在向成长期过渡的加速转型期,体现出不充分、不平衡、不稳定和不成熟等特点,同时也是创新最多、问题最多、争议最大、矛盾最突出的阶段。
 
    在经历了初始阶段的“火热”后,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共享经济发展目前已进入一个拐点,面临着重构调整的重任。
 
    “总体上,共享经济本身的理念是好的,但其发展过程中却乱象丛生。因此,未来共享经济势必要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继续发展。”付一夫表示,首当其冲的便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整改。行业出现问题,不仅仅平台企业要予以负责,解决问题也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
 
    “唯有高成本惩处措施,才能治标治本。”付一夫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平台的惩处力度以及监管力度。相比于平台的自我监管,有关部门的法律监管更具备约束力,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为共享经济行业提出更为严苛的监控标准,以及更高的惩罚措施。具体措施也不应当局限于资金处罚,还可以从限制平台运营、APP下架等方面入手,让其真正意识到问题所在。
 
    此外,有关部门还需要自身加强监管力度,不能够完全依赖平台自查,更需要深入参与其中,做好事先预防工作,并和商业平台建立合作机制。另一方面,平台企业本身应转变经营思维。
 
    “也许共享经济平台曾经燃烧的热血,从来就不是为屠龙,可既然已经上路,此心即初心。”付一夫认为,考虑到自身的市场地位、所占份额与业务体量,个别平台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垄断地位,倘若追求增长却无视安全隐患,不仅可能会得不到公众的舆论支持,还会让自身经营与名望受损。因此,平台企业应放下增长逐利的执念,将风险防范作为当下首要目标,将自身定位为社会公共体系中的一部分,并承担起更大的社会安全职责,而不单单只是一家追求盈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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