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等9家银行顶风作案 因涉房贷违规遭罚482万
发布时间:2021-01-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记者李娜 实习记者 闫佳佳 报道
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加大了对银行业的处罚力度,尤其加强了对银行信贷管理的监管,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银行不断以身试法,终被重罚。
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18张关于银行的罚单,其中涉及到信贷管理问题的有16张,信贷违规流向房市是银行信贷管理的主要问题,此次罚单涉及到中国银行(3.230, 0.02, 0.62%)、九江银行、江西德兴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3.200, 0.02, 0.63%),4家银行。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还有浙江稠州银行、江西上栗农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西安银行(5.330, 0.07, 1.33%)、建设银行(6.690, 0.14, 2.14%),5家银行也因此遭罚。
1月12日,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向不符合借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转存用于月末冲时点,被饶监管分局罚款71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
同日,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因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被常州监管分局罚款45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同日,该行漯河分行还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漯河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
记者查阅银保监会官网发现,中国银行除此次收到罚单外,近日,还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收到银保监会罚单。1月8日,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1月5日,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因应收账款确认和转让通知不审慎、未严格审核应收账款真实性,被银保监会罚款5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
1月12日,九江银行上饶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被饶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该行同时还因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遭挪用于购买股票,被饶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
同日,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南新区支行因贷款审查失职,形成虚假个人按揭贷款,被青海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罚款5万元。该行同时还因贷款“三查”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回流,被银保监会罚款4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5万元。
除此之外,中国农业银行还于1月4日,因贷款资金遭挪用,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被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
除了中国银行、九江银行等4家银行因涉房贷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外,浙江稠州银行、江西上栗农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西安银行、建设银行,5家银行也曾因涉房贷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
1月11日,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遭挪用于购房被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
同日,江西上栗农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审查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保证金来源不合规被银保监会罚款罚款45万元。
1月7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转存银票保证金、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银保监会罚款90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均遭罚款6万元。
1月6日,西安银行雁塔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银保监会罚款21万元。
1月4日,建设银行盐城分行因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相符、信用卡透支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楼市、贴现资金用途审查不尽职,贴现资金转回出票人账户等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8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已经公布了200多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2.5亿元。从罚单来看,银行业存在的较大的问题还是信贷管理问题,其中,银行贷款涉房贷违规成了银保监会监管重点。
2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超监管红线
早在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就贷款管理问题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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