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约谈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20-12-3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市场监管局7月26日消息,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山西海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隔热断桥铝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一事,约谈了当地政府和企业负责人。2017年10月10日,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受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对山西海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隔热断桥铝进行了抽样检验,发现该产品纵向抗剪特征值不符合标准要求,属严重不合格项目。2018年10月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再次对该企业生产的隔热断桥铝进行跟踪抽查,发现该产品的纵向抗剪特征值仍然不合格。因连续两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批评,责令依法依规作出整改复查等后处理工作。对此,山西省政府王成副省长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张九萍局长高度重视,要求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加大监管及反馈跟踪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高航参加约谈。他强调,山西海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坚决扛起企业主体责任,严把产品出厂关,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工艺,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质量水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强化整改复查工作,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落实落细,要遵循“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坚决守好质量安全底线,推动企业提供高质量供给。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监管,倒逼提升,增强质量安全的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
山西海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出深刻检讨,针对查找出的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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