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以来 全省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1999起
发布时间:2020-10-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1月21日春运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紧抓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六个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城市、公路、农村“三个主战场”,集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春运启动仪式,扎实做好2019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群众出行返程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24008人次,出动警车7443辆次,启动交警执法站175个,设置临时执勤点418个,检查长途客车24471辆次,检查客运包车5284辆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4763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1999起,其中超速27224起、超员2153起、超载690起、饮酒驾驶1375起、醉酒驾驶132、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153起。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共发生一般程序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7起,同比减少53起,下降35.33%;死亡16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58.97%;受伤101人,同比减少73人,下降41.95%;财产损失84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上升23.96%。
一是紧抓“六个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吉林交警总队紧紧抓住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六个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共约谈重点运输企业483家,摸排营转非大客车528辆,提示用工企业319家,提示旅游客运企业103家,提示旅行社数量114家。二是开展网上网下 “三见面”活动。网上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与企业法人、车辆和驾驶人见面,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车辆的使用年限、车况、检验及保养情况,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资格审核,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及时通报运管机构和有关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上岗参加春运。网下以大队为单位与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驾驶员建立微信群,及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通报交警部门的管理措施以及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开展 “隐患清零”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持续、滚动排查,通过列出隐患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隐患清零,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四是强化道路隐患排查。在全省11处高风险路段、17处长大下坡路段和268处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山区公路“三类公路”为重点,集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标志标线和管理设施是否清晰、齐全、有效,团雾多发路段、风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增设警示提示标志,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书面通知企业、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政府。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增设临时提示标志等管控措施。五是强化公路交通管理。以春节前后一周群众出行和返程高峰为重点,持续开展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秩序整治,自1月21日起至春运结束,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以70个公路重点中队和省际交警执法站为重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违规载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六是强化城市交通管理。以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为重点,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加大对酒驾、毒驾、超速、涉牌涉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行车秩序。七是强化农村交通管理。以春节前后各半个月为重点,一方面成立专门的执法小分队下乡镇、进农村,每周开展一次统一行动,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的作用,全面推动派出所管交通,借助派出所的力量,将农村道路交通管起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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