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大力整治网络直播带货 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发布时间:2022-07-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段时间,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广告科、价竞科联合开展网络直播带货行业整治工作,通过行政约谈指导、实地走访检查、介入直播现场等方式,压紧压实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其健康发展,合法经营。
该局召开全市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行政约谈会,全市网络直播营销运营商、直播带货主播等共8家企业15个代表参加。会上,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对直播营销中的商品或服务以及行为进行规范,并梳理、列出直播营销行为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提醒企业代表,直播营销活动不得虚构交易和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论,不得发布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不得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带货产品和服务内容必须与宣传一致,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直播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要求各行为主体规范营销活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为营造安心环境,该局开展全面督导检查,着重核实直播运营商资质,通过前期实地走访,询问了解直播运营企业经营状况,督促企业自查自警,严格要求直播企业将营业执照、《互联网直播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上墙,实施网络直播行业分类规范以及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定。同时,该局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现场专项检查、指定专门直播广告监测人员抽查的方式,对网络直播带货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消费侵权、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为网络直播带货行业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宣传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章,督促直播企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合法合规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依法履行或者督促商品经营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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