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樱草园因“墨雅”化妆品被罚82万 要求不得添加有害健康物质
发布时间:2022-07-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北青网7月8日讯 日前,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珠海樱草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樱草园生物)因旗下“墨雅植物精华眉毛滋养液”,其原料使用存在问题,被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2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樱草园生物违法类型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第三点内容,具体为: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
截图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据该条例显示,违反上述情形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樱草园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樱草园生物提出以下改正要求: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委托化妆品半成品分装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提供的化妆品半成品进行检验,不得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最终珠海市监对樱草园生物 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墨雅植物精华睫毛滋养液”(批号210615)826盒,“墨雅植物精华眉毛滋养液”(210719)1153盒;2.没收违法所得14780.13元;3.并处罚款82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珠海樱草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推广功能性化妆品的科技公司,希望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广大客户服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1日,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代表及大股东为张一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制品、化妆品、药品、保健品、食品的研发;商业的批发、零售。据该公司官方公众号显示,墨雅化妆品系列有墨雅植萃精华套装、墨雅祛痘小绿盒芦荟胶、墨雅氨基酸净颜洁面慕斯泡沫洗面奶、墨雅人参蜗牛眼霜等多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