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直销违法行为 助力企业发展线上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5-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加强直销监管、规范直销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规范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全省直销市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年底,直销企业总部在辽共有4家,驻辽分支机构共有40家。
严查违法行为
按照有举必纠、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原则,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直销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权健事件发生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工作以及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全面调查直销企业在本地的分支机构及门店是否存在涉嫌传销、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行为,整治直销市场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以案件线索处置为依托,严查直销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置涉及直销违规举报4起。根据移送线索,对某直销企业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对其信息披露、报备信息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整改,促进直销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律红线意识。依据举报线索,督促某直销企业细化招募直销员规则,要求相关人员需提供法定的必要信息,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审查合格后才能招募为直销员。
立足直销监管实际,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探索包括经销商等合作方、关联方在内的分类监管机制。在基层现有执法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下,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探索推进对直销企业分级监管机制。发挥市场监管在食品、质量等相关领域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形成直销监管工作合力,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行政指导
在严查直销违法行为的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严格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2019年,结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在辽直销企业座谈会,对在辽直销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告诫,对驻辽各直销企业加强自查自纠、严格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驻辽直销企业经营和守法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在辽直销企业监管基础数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为进一步加强对直销行业的监管,辽宁省印发《关于直销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内部管理守法经营的函》,要求各在辽直销企业总部、驻辽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切实加强对所属经销商、直销员等营销人员的教育管理,尤其要严格规范线上销售产品的宣传口径,严格遵守“五个不得”即不得借肺炎疫情进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炒作,不得将产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等方面挂钩,不得对直销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业务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等。
2021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在辽直销企业总部、驻辽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切实加强守法合规经营提醒告诫,要求加强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加强服务网点规范管理,加强产品销售宣传方式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直销企业直销员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30%的法律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好退换货制度,妥善处理好投诉举报和相关舆情信息,为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作出贡献。
助力复工复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快速发展,直销总体业绩下降明显,直销行业发展迎来新挑战。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约见辖区内部分直销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直销员、经销商在直播带货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适应发展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新业态、新经营模式,谋划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格局。目前,部分直销企业在辽宁省内分支机构通过开设直播间等形式开展线上经营,产品销量持续上涨,发展形势持续向好。
下一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重加强监管,着力规范行业行为,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指导手段,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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