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朵尚因直播虚假宣传被罚5万 入选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案例
发布时间:2022-04-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22年4月14日晚,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官网公布了第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经典案件。
据市场监管总局信息披露,2022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其中第七个经典案例是: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查处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朵拉朵尚”)利用直播方式对医美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1年9月30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根据有关线索,对朵拉朵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9月5日,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间对其销售的“三宝冻干粉”产品进行直播宣传时,通过展示板宣称该产品“含有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成分,以上成分具有延缓肌肤衰老等功效”。在截取视频的第40秒处,宣传11万单好评率100%,视频第01分02秒处,宣传“三宝”所有的产品好评率都是100%。主播所使用的展示板、直播时使用的宣传用语均由当事人提供。当事人无法提供“三宝冻干粉”产品具有与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主要成分同样功效的证明材料。该平台数据显示,有一款“三宝多效眼霜”的商品评价为“好评率99%”,未达到好评率100%。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当事人对其商品的功能、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诱导消费等行业乱象问题,不仅破坏医疗美容行业竞争秩序,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对此现象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医疗美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清扬君查询发现,朵拉朵尚是由微商转型直播的成功品牌。据了解,朵拉朵尚自入局快手直播以来,曾多个月位列快手品牌月榜前十。飞瓜数据显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朵拉朵尚关联直播场次801场,达成销量446.4万件、销售额4.96亿元。
2021年快手超品日,朵拉朵尚超品日直播销售额更是突破3680万,实现了GMV破亿,累计观看人数9284万的记录,登顶快手美妆个护品类销量第一。但朵拉朵尚并非第一次虚假宣传。
销售特征化妆品
企查查大数据库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食药监妆罚〔2015〕0805》显示,朵拉朵尚在2015年9月2日因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被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不过金额未披露。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
第十三条 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准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1、产品名称;
4、育发、健美、美乳产品主要成份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
5、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违规销售377面膜
2021年12月5日,朵拉朵尚还在直播间销售“朵拉朵尚377富勒烯焕颜面膜”,但国家药监局在2021年11月30日发出通知,明确指出部分备案产品配方中添加了仅具有美白功效的苯乙基间苯二酚原料(化妆品行业俗称377),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由各省级药监局予以查处。
朵拉朵尚“377系列大破价最后一场”的直播带货活动的销售行为被质疑为“对库存违法产品进行大甩卖”、“主播通过欺骗的手段攫取财富”,属主观恶意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朵拉朵尚通过微商和直播赚到的钱,已经开始向产业基金投资了。
企查查数据显示,朵拉朵在2021年7月20日出资2500万,认缴广州云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2889%的股权,后者具有国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