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提至288元
发布时间:2018-05-2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年每人288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667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均比上一年有所上涨。市人社局解释,这因为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的同时,筹资标准也需适当提高。剔除缴费基数的自然增长,2019年度的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包括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医保的老年居民等,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19年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39442元。根据缴费基数及缴费率计算,在校学生和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8元(月均2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67元。
与2018年相比,个人缴费上涨了89元,财政补贴标准最高提高了189元(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不低于478元/人)。市人社局表示,这是因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筹资标准也同时适当提高。剔除缴费基数每年约10%的自然增长,在校学生及其他参保人员2019年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其中符合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居民,个人不用缴费,由市医疗保险救助金代为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2017年下半年,广州市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从2018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两级跳,2018年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比2017年高近10个百分点;2019年起,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水平,比2017年高近15个百分点。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65%提升至2018年的70%,2019年起更提升至80%。非就业人员及老年居民等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55%提升至2018年的60%,2019年起提升至70%。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市人社局明确,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需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征缴期内扣费成功。而在学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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