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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律师析辩方选证人5大特点:目的是逃避死刑

发布时间:2019-07-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中新网7月14日电(何路曼)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量刑阶段审判期间,辩方传唤的证人到目前出庭的,一共有大约18位。章莹颖案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指出,在选择证人上,辩方利用亲情、被告的人生转变、其心理问题、给陪审团施压等方式,目的是为了让克里斯滕森不被判死刑,

  据悉,辩方传唤的证人包括克里斯滕森的父亲,叔叔,舅舅,前妻,他小时候的玩伴,邻居,高中和研究生同学,小学和中学老师,大学教授,在研究生期间一起做助教的同事和负责人,伊利诺伊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三位咨询师,还有辩方律师聘请的心理咨询专家苏珊•左林博士。

  【为逃避死刑,辩方这样选择证人】

  章莹颖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我们知道辩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克里斯滕森不被判死刑。因此辩方在选择证人上,大概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亲情。

  王志东律师表示,辩方故意选用了克里斯滕森的父亲开场,并试图以其声泪俱下的作证打动陪审团。辩方结尾的证人是克里斯滕森的母亲和妹妹,她们两人作证时的悲情表现是可以预料的。

  第二,转变。

  辩方选择了克里斯滕森人生过程当中的见证人,试图证明,他原本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相当出色。他是在案发前的一两年发生了很大变化,酗酒是主要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婚姻走向了终结。

章莹颖案律师析辩方选证人5大特点:目的是逃避死刑

  资料图: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

  第三,心理。

  辩方先传唤伊利诺伊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三位咨询师作证,然后由专家证人左林博士证明,咨询中心在了解到克里斯滕森有自杀和杀人倾向之后,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采取必要的跟进和措施。

  第四,推诿。

  王志东律师指出,辩方律师试图把被告的犯罪行为归结于其他人的责任。比如把酗酒归结成家庭遗传的原因,再把成绩下降,婚姻破裂,归结成酗酒的原因,甚至把最后行凶杀人归结成心理咨询中心没有按照程序跟进。

  第五,压力。

  克里斯滕森的父亲在作证的时候曾经说过,他似乎可以接受死刑,但是无法想象他的儿子真正被处死时的情形,说他不忍想象下去。王志东律师说,“这也许是他真实的想法,也许是辩方律师故意造成的效果,即告诉陪审团成员,你今天判他死刑,在他真正被处死的时候,你是否能够坦然接受,是你剥夺了他的生命”。

  【陪审团的三种可能性】

  王志东律师表示,克里斯滕森的母亲和妹妹将于美国时间7月15日出庭作证。量刑阶段的审判估计还有一到两天。

  在检辩双方分别做结案陈辞后,案件将再次交到陪审团手中。

  陪审团讨论做出决定的时间,从几个小时到一两个星期都有可能。

  王志东律师指出,陪审团的结论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12:0,同意死刑;第二种,12:0,同意终身监禁,不得保释;第三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刑罚为终身监禁,不得保释。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陪审团成员坚决不同意死刑,克里斯滕森将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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