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日照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19-07-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刚迈入7月,各地住房公积金就已经进入了调整期,日照市住房公积金也开始调整了!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结息对账和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5855元调整为17886元,职工最高月缴存额由3805.20元提高到4292.64元。最低下限维持不变,仍为1730元。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设定
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
日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548元,月平均工资为5962元,据此,确定我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上限)为17886元。
由于省政府暂未公布2019年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我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下限)仍确定为1730元。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从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限额的,按最低限额执行。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共2页: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日照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日照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