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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首次公开审理涉恶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曾毓慧 特约记者吴峰

  4月28日至29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林某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白沙首次公开审理的涉恶犯罪案件。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占、林某强经商量后认为在海南省强迫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比较赚钱,之后组织被告人王某满、张某、谢某彬、林某范(刑拘在逃)等人在海南省贩卖鹿茸。经明确分工后,林某强负责将鹿茸切片,并采用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谢某彬、林某范负责充当鹿茸购买者,王某满负责叫卖鹿茸,李某占、张某等人负责采用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以及跟随鹿茸购买者取钱。林某强、谢某彬等人变相提高价格,采用语言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居住在海南省的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非法获取暴利,所得赃款由林某强统一管理和分配,同时林某强出资租房作为作案据点,形成了以林某强为首,谢某彬、王某满、李某占、张某、林某范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林某强等人在白沙县区域、乐东县区域针对内地籍中老年居民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强、谢某彬、王某满、张某、李某占结伙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林某强、王某满、张某、李某占参与强迫交易作案6次,犯罪数额人民币46500元;被告人谢某彬参与强迫交易作案4次,犯罪数额人民币31500元。

  经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李某占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王某满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张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谢某彬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对涉案的疑似鹿茸物1052.2克以及一辆江淮牌商务车等予以没收。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白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已根据自主排查的问题线索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抓获团伙成员28人,破获团伙案件21宗,冻结涉案资金12.99万元,其中打掉以林某强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被列为2018年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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