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得司法拍卖房后悔拍 慈溪一男子损失9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06-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房赤敏 郑凌燕)近日,慈溪一男子徐某参加慈溪法院网络竞拍,以72万元竞得一套司法拍卖房。因为没有仔细阅读竞拍须知,在竞拍成功后,便要悔拍。最终,他为自己的草率竞拍付出了代价,缴纳的9万元保证金“打了水漂”。
3月4日,慈溪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宗汉街道某小区的一套住宅。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9万元。竞拍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近10点半,经过6次出价,徐某以72万元的价格最终拍得该房。
成交当天,徐某致电法院,询问该房产的详细情况。原来他在竞买该房产前,并未看过该房产的相关信息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内容,因为看到该房地产价格较低,就报名参加竞拍。
参加竞拍前,徐某已经将9万元的保证金汇至法院账户,按照竞拍规则,他需要在拍卖结束后一周内将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但是过了规定的余款交付期,徐某还是没有向法院缴纳余款。法院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联系他,但他既没有接听法院电话,也未回复法院是否继续交纳尾款。
据了解,因为徐某的悔拍行为,该套房产将被重新拍卖。由于是因买方悔拍而导致未能成交,而非流拍,因此重新拍卖起拍价还将和第一次拍卖时保持一致。对徐某本人,法院依法裁定其缴纳的9万元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等,其本人也被限制其再次竞买此套房产。
【法官说法】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忌盲目跟拍和悔拍。
“很多人在拍卖的时候,重点都在关注拍品的品相、价格、开拍时间等,却很少仔细看后面的拍卖公告,而公告中却包括了产权过户、税费缴纳以及拍卖标的物瑕疵等重要信息,”法官提醒道,“很多买家在竞拍前没注意看后面的拍卖公告,最后悔拍,不仅自身蒙受损失,也浪费了法院的司法资源,而且因为重新拍卖还会导致案件当事人利益受损。所以参与司法竞拍的市民,在竞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等内容。对于没有把握的,或者尚不清楚拍卖标的物情况的,请慎重考虑,尽量不要参拍。”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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