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出新规全面规范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1-08-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领域。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粉尘爆炸群死群伤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如,2010年河北省秦皇岛市骊骅淀粉有限公司“2·24”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8·5”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14年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2019年江苏省昆山市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
此外,目前全国粉尘涉爆企业共计约4.35万家,涉及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品加工、塑料橡胶制品加工等多个细分行业领域,其中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企业近三千家。多数企业历史欠账多,粉尘防爆意识淡薄,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安全管理不规范,本质安全水平较低,需要专门的部门规章全面规范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粉尘防爆工作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在近年来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必要通过制定部门规章来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标准约束,为规范粉尘防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在基础管理方面,《规定》重点在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在现场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了重点环节的技术保障要求,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针对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的结构布局、安全距离、除尘系统防爆措施、粉尘清理处置、检修维修、外包作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内容是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关键环节,粉尘涉爆企业应该给予特别关注,同时,这些要求也是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要求,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金属粉尘、木粉尘、农副产品加工粉尘等爆炸风险高、涉粉作业人数多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执法检查要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有关标准和规定,聚焦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粉尘防爆管控措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明确,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产生、输送、收集、贮存可燃性粉尘,并且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粉尘防爆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的;(四)未为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粉尘防爆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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