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要交“保证金” 辞职还退不了?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近日,市民伍先生报料称,自己去年年底在江海区一间彩票站应聘工作,但因为种种原因,没做多久的他想辞职了,可当初的保证金却退不了。
伍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找了一份在彩票站售卖彩票的工作。“一开始是不用交押金的,不交押金之前是4000元底薪加提成3%。老板说,假如你承包,就是4000元底薪加3%,再加售卖彩票提成。”
于是他向店主缴纳了一万五千元“保证金”,聘用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但很快,他发现自己不太适合这份工作,于是在今年1月份左右,他向老板提出了辞职。
伍先生说:“因为一天要上14小时班,工资不高,不包吃、不包住,保险、社保也没有,除去住宿和伙食只剩下1千多元。老板当时跟我说休息的话只是没有当天的工资,而现在却一天要扣200元。”
可辞职时,他发现当初的保证金不是想退就能退。
伍先生说:“我辞工的时候退回了5000元,还有1万元她强制性转移到我老婆那家店。”
原来,在伍先生提出辞职时,老板就以另一间彩票站无人手为由,让其老婆先过去“顶班”,而剩下的1万元保证金就变成了老婆那个彩票站的保证金。
为此,记者来到伍先生曾经工作的彩票站。通过站内一位工作人员,记者联系上了老板周女士。
周女士说:“我不是不让他辞工,也不是不退押金,从来没有这回事。我只有两个条件:一要提早三个月辞工,二就帮我给另一门店请到人,他就可以离开,我立即退还押金。”
对于伍先生,周女士也是满肚子苦水。“上班三个月迟到足三个月,半个小时是正常,一个钟、两个钟那些就是惊喜,作为请一个人来指望他开门做生意的,他可以迟到成这样。”
周女士表示,由于当初他们的合同上面也并未就相关问题作具体约定,她目前愿意与对方协商,尽早解决这个问题。经协商,双方的纠纷在今天上午已经解决。
伍先生说:“大家总体来说,可能有一些误会。现在押金全部退回了,这个月结清工资也可以走了,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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