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假药,哈尔滨老人拒绝医药公司15万“私了费”,法院判给他5000元
发布时间:2021-04-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16年,时年53岁的哈尔滨市民李先生因患急性心肌梗死,接受了心脏支架手术治疗。出院的李先生按照医嘱服用波立维。 (原文来自www.9y9y.com)
李先生发现,他在哈尔滨健康医药公司购买的6盒波立维药品,和医院的药的口感味道外观都不一样。经鉴定,健康医院公司出售的竟是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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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救命药竟是假药,这是心脏啊!”李先生称,购买的6盒假药,他已经吃了5盒了。假药对他的身体和心理影响非常大,尽管健康医药公司以及他们的供货商,曾答应给15万元作为赔偿,但被他拒绝了。 (本文来自www.9y9y.com)
李先生将哈尔滨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药品批发商黑龙江省百年阜康医药有限公司诉至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索赔98.8万余元。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发现“救命药”是假药,医药公司被罚款65万
2016年6月15日,李先生因患急性心肌梗死在医院接受心脏支架手术治疗,住院期间服用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于2016年6月28日出院,出院用药指导服用波立维一日一次两片,一个月后改为一日一次一片。
李先生妻子孙女士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0月8日用医保卡在健康医药公司南厂分店购买波立维和其它药品,其中购买波立维药品合计47盒。
健康医药公司销售的上述药品中,部分波立维药品系从批发商阜康医药公司购进的。阜康医药公司销售给健康医药公司的波立维药品系从新疆丰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
2017年10月23日,李先生又在医院购买了1盒波立维药品,当他服用后却发现了问题,医院购买的药口感味道、外观与他于2017年10月8日在健康医药公司购买的批号为6A772波立维药品不一样。
之后,李先生将上述药品邮寄给厂家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鉴定。2017年11月3日,李先生妻子孙女士向健康医药公司电话投诉维权。
健康医药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将上述情况报告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4日对健康医药公司立案调查。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书面回复孙女士:“我司为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许可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生产和分装‘波立维’药品的企业。根据样品包装鉴定结果,您提供的生产批号为6A772的‘波立维’协查样品1盒,其样品外包装和盒内铝铝板与我公司留样产品相比,有明显区别,该协查样品非我公司的分包装产品,为假冒产品。”
此事件曝光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健康医药公司罚没款合计65万余元。涉案两个批号为6A772、6A792的波立维药品,李先生一共从购买了6盒,花费720元。这6盒假药,他吃了五盒,还剩一盒。
曾拒绝医药公司15万“私了费”
“一个心脏安装支架的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当听到每天视为救命药、已服用近一年半,心脏支架后必须服用的进口药波立维是假药时,这种打击,简直就是致命的。吃的救命药竟是假药,这是心脏啊,心理创伤无法弥补。”李先生认为,他在治疗的最关键时期吃的是假药,不仅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治疗,而且吃假药对他的身体已造成不可逆转性的损害。
李先生称,他和妻子曾找到健康医药公司,健康医药公司以及他们的供货商,答应给15万元赔偿,经过慎重考虑,李先生没有要。“如果要了,那他们的违法成本就太低了,会继续坑害广大患者。”
李先生起诉健康医药公司、阜康医药公司,索赔98万余元,并要求二被告公开道歉。
健康医药公司认为,该公司在案涉药品的采购、入库、验收环节依法履行相关审核、查验义务,尽到了基本的注意义务,善意无过错。而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案涉药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健康医药公司在案涉药品的采购、查验方面尽到的基本的注意义务,并无过错。
阜康医药公司认为,该公司不是生产者也不是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获赔5000元精神损失费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主张其在健康医药公司购买的所有药品均为假药,但其提供的证据除能够证明健康医药公司从阜康医药公司购进的案涉批号为6A772、6A792的6盒波立维药品为假药外,没有证据证明其他批号的、或相同批号从阜康医药公司以外公司购入的波立维药品及购买的其他药品为假药。
李先生主张吃案涉假药后造成间歇性不可控头疼、头晃、耳鸣、手臂麻木、手脚冰凉,心脏变大疼痛,腹胀,眼皮下垂,浑身无力等症状,不能正常上班,2017年单位调换工作岗位,奖金系数下调,导致年收入减少、公积金、医保、养老金等减少的误工损失,李先生以此要求赔偿身体损害、身体检查费、继续治疗费等,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述症状及各项损失费用系吃案涉假药造成的,因果关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李先生患有心脏病,在恢复阶段服用过案涉假药势必造成其严重的心里负担,李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合理合法,可酌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李先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健康医药公司明知案涉批号为6A772、6A792的波立维药品为假药而销售,故其要求十倍赔偿药品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李先生购买案涉假药波立维6盒价款损失720元,共同赔偿李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延伸阅读:销售假药获罪领刑 两被告人被判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金
为获取不法利益,明知是假药仍然销售。日前,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汉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还被判令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金。
2019年6月20日,被告人潘某通过微信联系岳某,以4650元的价格购进一批高仿东阿阿胶,潘某明知是假阿胶,但为了利益,仍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1975元。
案发后,汉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潘某、岳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消费者出售假东阿阿胶,不仅构成销售假药罪,而且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汉台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侵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潘某无证经营、销售假药的行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给予潘某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支持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岳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二侵权人共同承担违法销售金额10倍11975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