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步仙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共步仙镇委员会步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步仙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各部门:
按岳县办〔2019〕85号文件精神,《步仙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步仙镇委员会
步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步仙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安全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步仙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二)具体目标:1.交通安全工作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整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工作失职渎职责任得到严肃追究。2.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入网率、上线率、数据合规率均达到99.9%以上;校车合规率达到100%;国省县乡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国省道集镇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国、省、县、乡道马路市场得到基本治理。3.严防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步仙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高兴球同志任政委,镇长黄海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卢亚军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王建平同志、党委委员戴燎云同志任副组长,聂爱民、张予凡、谢晶、江奎、方杰、万雷、丁鸿、兰淼波、余谦、黄宇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镇道路交通安全站,交通专干张予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编制方案清单和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12月20日前,镇村完成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8月)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
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集中整治的主要顽瘴痼疾
(一)客危车辆隐患较大。重点是“两客一危”车辆存在较大交通隐患。
(二)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普遍存在。
(三)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重点是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
(四)马路市场乱象丛生。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突出。
(五)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重点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缺陷。
(六)非法车辆管控薄弱。车辆销售环节监管缺失,非法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突出;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问题突出。
(七)违法驾驶行为普遍。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利用未经教育、公安部门批准的其他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等。
(八)水上交通安全问题。水库渡船的船舶状况和管理情况;涉水单位的自用交通船舶和生产作业运输船舶的船舶状况和管理情况以及船舶污染物处置问题。
五、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等风险
1.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凌晨2点到5点发现没有接驳运输车辆标识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强制其停车休息。协助县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客、危运车辆疲劳驾驶的,一律记满12分并降级;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配合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2.协助本镇籍“两客”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建设“两客”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配合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3.更新升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实现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动态监管。(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镇执法大队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
4.协助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相应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5.协助对通过动态监控发现的“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两客一危”车辆实行滚动清理,在路面进行精准打击。(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县交警大队)
(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1.协助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拦截车辆和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施处罚和记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配合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
2.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配合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