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强流通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发布时间:2022-02-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答澎湃:加强流通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澎湃新闻记者 周頔
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的有关情况。会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规划》提出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请问现代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重点方向和举措包括哪些?在提升商品和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健全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等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张国华表示,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对于构建类型丰富、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高水平现代流通市场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点任务之一。
张国华表示,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聚焦解决堵点、痛点问题,从推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和配置、完善流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两大方向发力,深化现代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
在推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和配置方向上,张国华表示,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快现代流通重点领域市场化进程。重点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进程,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培育流通数据交易平台,推进流通领域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流通领域市场交易,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
二是提高重要资源配置能力。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国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培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大型贸易商,创新航运指数期货等产品,积极探索期货、现货联动。
三是健全一体衔接的规则和标准。完善商品命名、编码、计量等规则,规格、品级等标准,严禁设定不合理结算方式、拖延付款期限等交易行为。推动国家、行业、团体、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制修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发挥中介组织、产业技术联盟、骨干核心企业积极作用,加大流通领域规则标准应用力度。推动流通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票证单据等标准相互衔接和应用。
在完善流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方向上,张国华表示,将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优化流通领域商事服务。优化“一网通办”“一窗办成”业务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削减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研究制定流通领域通用性资格资质清单,提升商事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明确各地区不得要求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在本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也不得对没有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的连锁经营企业在给予补贴补助等惠企政策时采取歧视做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良性发展,同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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