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困惑
发布时间:2021-10-3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困惑)
在进入今晚的探讨之前,作为背景,敬请大家可以先阅读这篇:《理财子公司的“不可能三角”》。监管的期冀,母行的诉求(包括各分行对于表外扩张的路径依赖),加上理财子公司本身追求的发展逻辑,三者往三个方向拉,形成了这种“不可能三角”:
- 一端是监管要求:剥离影子银行包袱、推陈出新;
- 一端是母行期许:协同和承接母行“推荐”的资产,协助母行及其分行形成业务突破,做大资产负债;
- 一端是作为理财子自身的建设诉求:建起真正的投资顾问和财富管理能力。
接or不接?
有了以上这个背景铺垫,大家就不难理解下文中我这位理财子公司朋友的为难了——
他说他的面前,摆着一批批的资产,都是分行推荐过来的,而且很多还是已经过了分行信审、甚至过了总行信审的,被“保荐”的、被拍胸脯说“优质”的资产。他问我,接是不接?
上海话说“被顶在杠头上”,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接吧?权责、流程、合规关系到底怎么厘清?难道真要理财子自己都正儿八经再去审一遍风险?还是只是象征性过过流程?这总行都拍过胸脯的资产,理财子能审出否决意见么?
这根妈都法律主体分家了,还老这么听妈和分行兄弟的话,耽误了自己市场化、独立性的发展进度,好像也不是长久之计。
不接吧?别的大道理就不说了,光看理财子高管的晋升任免路径,好像就由不得谁采取对抗策略了吧。
于是“愉见财经”这位理财子公司的朋友,就在一场场太极中,与分行们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地继续“合作”着。
可过程中,市场竞争早就一日千里,机不再来。
其实,这位朋友的焦虑,也可以被概括为,对银行理财子定位,究竟是更偏于做“服务于母行的功能性子公司”,还是更偏于做“保持相当程度独立性的投资机构”。
五分之一?
如果总要接一些,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探讨:接多少。
据朋友说,他观察到一个现象,有两三家他们可参考的股份行同业,都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比例:五分之一。
据Z银行半年报,截至半年末该行理财子公司管理资产余额2.64万亿元,其中符合资管新规导向的理财产品余额2.13万亿,剩下大概约五分之一,是要“压退和改造的老产品”。
巧合的是,另有A和B银行,这个数字也刚巧是在五分之一左右。
当然我们在外界是看不清,这“五分之一”里头有多少是承接了母行/分行“推荐”过来的资产,但肯定不会少吧,这正是理财子需要协同的部分。
母行费了老鼻子劲儿塞资产到理财子,肯定不会只是为了节约一下风险资本那么简单。“愉见财经”听业内说,更多时候他们是在下一盘大棋,解决了银行“暂时不方便”的问题,例如要盘活“投贷联动”等诸多综合业务,依靠理财子争取高精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客户。
在这盘棋里,银行甚至会提前较长时间锁定交易价格,即便即期亏损,也可以在“算大账”和“算行内综合收益”的基础上受益。
最后,为了辩证看待问题,再补充说一嘴,我们也不用把协同母行都看作是一件费思忖的事儿,你妈永远是你妈,这里头还是有很多惊喜大礼包的。
“愉见财经”也听说过另一个同样来自理财子公司人士的看问题角度。他认为:一来,依托于母行推荐,相当于躺在母行积累了多年看各类企业风险的投行部精锐部队肩膀上吃饭,否则在当前的起步时期,靠理财子现在的薪资待遇吸引来的人才,怎么能和基金、券商平起平坐地拼投研、拼资产管理?
二来,既然有母行“保荐”,那真出了问题,料母行总也会暗中送援手的吧,这样一来压力反而没有那么大。
出了风险咋整?
出了风险咋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最教科书式的答案肯定是“自己的风险自己担”或“谁审批谁担责”。但正如上面那名银行人士的路径依赖,又肯定会觉得,既然是母行“推荐”的,到时候“妈”肯定会管的。
这是一个没有前经验可循的问题,眼下市场上完全没有可以依据处置的“承接”案例可供参考。说穿了,其实就是个“破刚兑”老问题。
监管指导着银行资管母子分了家,不就是为了做好风险隔离嘛?
但银行谁敢先破个刚兑试试水?监管这边拿着大刀守着,客户那边拿着放大镜盯着。是,破刚兑大门是已经开了,但没人先出来啊,因为很多人在猜,先出来那个,弄不好是要被踩踏成为牺牲品的,以后市场还怎么做?
回想2014年以前的资金池草莽年代,咱“妈”还是相当硬气的,一拍胸脯啥都给你搞定。当然彼时那都是一家亲,自然没有什么母行子公司。
“愉见财经”听业内说,最绝的,甚至就从自营资金池里面通过excel单独做个账本,指定这笔资产就是银行理财了,万一出了风险,旧池子用表内贷款承接,一千亿说倒也能倒过来的。
不过从“三三四十”、到资管新规、再到理财子陆续批筹设立,监管层下狠决心要解决上述影子银行风险。监管管着“妈”,“妈”也得认真执行。
所以时过境迁。对于承接来的资产,我那理财子朋友说,母行虽然也暗示了到时候有问题总会给你想办法解决,但能摆在明面上的话,只剩两个字:审慎;再加一句:要对市场要有敬畏之心!
嗯,好标准的答案啊……
N型回路谁担险?
接下去再看看有没有别家的作业可以抄抄,于是股份行们都想到了去课代表Z家看看。
行,“愉见财经”就跟着去Z家扒拉扒拉,发现他家母行给理财子推荐资产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单险模式:分行项目先从分行投行部发起,报总行投行部立项,总行投行部审批后,分行将项目直接报给理财子公司,理财子公司进行单独审批,风险由理财子承担。
另一种是双险模式:分行项目资产发起后找总行投行部立项,审批之后,分行过信审会,之后给到理财子公司对接,理财子公司再进行审核。
不过我又请教了业内人士,据说,上述两种模式中,如果非标资产在某一支产品中占比过高,是不可以的。
第一种模式有些像推荐模式。但按照“谁审批谁担责”的原则,这种模式最终的风险如果是理财子承担的,那理财子理论上就应该有很大决定权去say no。
当然你们注意到了,我的用词里有“理论上”。
我那理财子朋友说,一些分行会催着理财子尽快落地,并且明里暗里都强调了出了问题帮忙兜底的意愿。巴特,真到责任认定时,独立法人的理财子,并不会因为曾经get了几句承诺就被免责。
此外还有合意资产的问题。在投资经理负责资产的理财子公司,各经理会在排名压力下尽可能发现资产的最优价格,追求资产最优的相对价格——而分行推荐上来的资产往往都期限较长。
第二种模式,有点类似N字型,先由分行投行发起,总行投行审批,之后回到分行过信审会,一些项目甚至要上总行信审会。
还是说到“理论上”,面对这种过了总行信审会的项目,理财子作为独立法人,也是要去走双重审批流程的。
但操作中,坦白说,谁会否定啊?
这种模式就有点类似于“保荐”了。那风险怎么算呢?大家要不要猜一下?
“我们希望做资产批发商,银行给我推送,我负责投放。监管要求风险隔离、业务隔离,所以理财子公司最好还是不要过多参与银行内部决策。”我那理财子朋友很一本正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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