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与安全并行!河南省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9月起开展美容、美发、美妆、美甲(以下简称“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
《通知》中选择在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作为建设试点,旨在加强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四美”即美容、美发、美妆、美甲,光是这些化妆品项目就已经占了行业的大壁江山。
首先是“四美”中的美容美发市场,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我国美容美发市场规模不断增长,至2020年,市场规模已达3862.5亿元,预计2022年中国美容美发行业规模将达4018.6亿元。
另外,受益于我国消费升级、美妆社交平台发展等,我国美妆行业发展迅速。包括护肤、彩妆、香水和个人护理在内的美妆市场销售总额从2015年的411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620亿元,2015-2020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16.0%。
最后是“四美”中的美甲市场。万物皆可美甲,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成为趋势的同时促进了美甲行业的发展。根据英国Report Buyer网站预测,从总体的美甲市场来看,到2024年,全球美甲市场将到达130亿美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8个市的试点分工。开封市、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美容机构规范建设,重点关注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有美容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
郑州市、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美发机构规范建设,重点关注美发场所、育发专营店、植物养发店、生发店和提供有美发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濮阳市、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美妆机构规范建设,重点关注婚纱、影楼、化妆工作室、柜台试用等彩妆使用场所和提供有化妆服务(含彩妆试用)的化妆品专营店。
信阳市、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美甲机构规范建设,重点关注美甲(含美睫)店和提供有美甲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
通过各级地市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的不同试点分工的侧重点,可以更有倾向性的排兵布局。
《通知》要求,各试点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试点分工,在辖区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作为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并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编制试点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试点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建设措施,帮助指导并督促已确定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于2021年11月底前达到标准要求;分批分类推广实施,全覆盖持续推进,最终实现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达到或基本达到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目标任务。
而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河南省药监局更是早在8月25号就曾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众所周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化妆品的需求日益增大。但是由于化妆品行业监管的滞后,在化妆品行业的生产、销售、使用、售后,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是人身安全的行为。这时候从法律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的保证消费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2021年8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且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从细化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监管等方面,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所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刻不容缓。更好的监管是为了化妆品的安全,美丽与安全并行,行业才能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