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违反《质量法》被罚:此前连续3年被罚
发布时间:2021-07-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闵处〔2021〕122021003331号)显示,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乐扣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被罚4.852万元。
其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七条。
此外,乐扣公司还分别在2017年—2020年被行政处罚。
据悉,2020年5月2日,据沪市监闵处〔2020〕122020000043号显示,2019年12月18日,我局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No: (19)BJQG0602)反映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某款拉杆箱在2019年9月2日的抽查检验中被检测为不合格。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0.2159万元,罚款0.6725万元,责令改正。
2019年10月14日,据沪市监闵处字(2019)第122019007991号显示,当事人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乐扣乐扣”品牌产品的线下线上销售活动。根据检验报告,当事人此次被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抽检为不合格的Marble不粘铁炒锅(型号CCG230-OCH)的主要问题在于耐盐水腐蚀性不符合。
该批次Marble不粘铁炒锅(型号CCG230-OCH)是当事人委托永康市振强实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9日进行生产的,总共数量为252个。到目前为止,累计销售80个,库存172个。当事人此批Marble不粘铁炒锅(型号CCG230-OCH)自开始销售至今为止销售收入(不含税)为人民币7944.83元,销售成本(不含税)为人民币3337.93元,销售毛利(不含税)为人民币4606.90元。库存172件电磁炉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已经销售的最低销售单价人民币99.31元计算为人民币17081.32元。因此,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5026.15元。最终没收违法所得0.46069万元,罚款1.251308万元。
2018年4月11日,据沪监管闵处字(2018)第122018000345号显示,根据对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当事人主要从事塑料制品、保温杯、收纳箱的线下线上销售活动。当事人自2017年09月起,为推销其商品“乐扣乐扣 思维真空保温杯不锈钢杯 多规格可选LHC4136/7/8”在天猫商城“乐扣乐扣旗舰店”上发布广告。上述涉案广告使用了“304不锈钢抗菌无异味”的广告用语。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广告中“抗菌”一词内容的真实性。涉案广告由当事人委托托骐材(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广告费用为300元人民币。案发后,当事人于2018年02月01日对涉案广告进行了整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最终,罚款0.09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据企查查显示,乐扣公司成立于2004奶奶7月21日,注册资本为3430万元,乐扣乐扣株式会社持股100%,KIM YONG SUNG担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