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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商家宣传“食品级”化妆品根本不存在!

发布时间:2021-07-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如今,市面上出现了宣称“食品级”的化妆品,如“可以吃的鲜花果冻口红”“添加食品成分的儿童防晒霜”等,吸引很多消费者购买使用。这些号称“食品级”的化妆品,到底是名副其实,还是商业噱头?

  据悉, 化妆品与食品属于不同行业,二者使用部位不同,吸收成分不同,所用原料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均不一样。化妆品原料参考国家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共8783种,食品添加剂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共2370种。

  然而一直以来,消费者会觉得“可食用”一定更好更安全,很多人痴迷于全天然、无添加、纯植物这些概念。

  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化妆品宣称‘不含防腐剂’,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产品中确实不含防腐剂,多为一次性包装产品(如胶囊类产品)和基质本身不易长菌的产品(如精油、唇膏、花露水、香水等);第二种情况涉嫌炒作概念。这一类产品添加了一些具有抑菌效果,同时又不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列表里具有防腐作用的成分,如戊二醇、辛甘醇等。但这些成分并不一定比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防腐剂的产品更安全;第三种情况是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产品。”

  那么,为什么有商家乐于宣传自己的化妆品“可食用”?相关知情人士表示,这是商家制造的营销噱头,给化妆品安上“可食用”的名号,让其显得是“无添加”“纯天然”的,更安全有效。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业内人士表示,并非像消费者想象的那样,食品相对于化妆品纯度更高、更安全。事实上,相对于食品,制作化妆品所用的原料有时候对纯度的要求更高,因为杂质过多会导致化妆品的配方体系崩塌。

  以酒精为例,食用酒精执行标准为GB10343-2008,其中普通级酒精的甲醇指标为 “≤150毫克/升”,允许极少量甲醇存在;而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中,甲醇属于禁用成分。再比如对于微生物的要求,食品按照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国家标准GB4789等,共需检测42项,化妆品则遵循《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检测细菌类微生物细菌总数,如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二者要求完全不同,并不是食品级产品用在护肤方面就更安全。

  “实际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化妆品宣称不能含有‘纯植物’‘纯天然’等绝对化的词语。这种宣传语只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心理而设计的一种促销手段。拒绝化学合成物质、追求纯天然成分是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性的一种愿望和诉求,但事实上,这是很难做到的。仔细阅读化妆品成分表不难发现,所谓的‘纯植物’‘纯天然’化妆品,往往只是在普通产品中添加了一些所谓“纯天然”的植物萃取成分。无论其含有的植物提取成分有多少,构成产品的基质仍然是化学物质,不是百分之百纯天然物质。”上述律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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