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出台对直销企业会有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2021-07-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今年6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告显示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
据悉,《办法》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化妆品标签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和化妆品标签内容和形式的原则要求;二是规定了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以及各项内容标注的细化要求,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进行了规定;三是按照《条例》确定的立法思路,规定了标签瑕疵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形。那么,《办法》对于直销企业会有怎样的影响呢?消费者应该有需要注意哪些呢?
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那么,《办法》究竟说了哪些重点呢?北青网健康总结如下三点,仅供参考。
首先,宣传不能随便吹。“一周痘痘全无”“三周祛斑变白”,这样的化妆品广告语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而且不少消费者还会信以为真地去尝试。随着《办法》的出台,未来的化妆品广告用语、说明书不能肆意地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宣传的每一句话都要有实验数据作为依据。
此外,《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文字说明不能随便写。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外在渠道,《办法》致力于对包装标签的文字表述进行全面、精确、真实的可视化规范,就连文字字体、字号、颜色等细节也进行统一管理,从制度上规避了不法商家利用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购买情况的发生。
《办法》在中文命名方面明确规定,产品禁止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不具备的功效,含暗示性用语的商标名一律不得使用;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等词汇、尚未被科学界接受的术语,以及伪造、无法证实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同时规定了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原料类别要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该原料在产品中的功效作用与功效宣称一致;标签中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使用创新用语的,应当在相邻位置对其含义进行解释说明等。
《办法》规定,产品必须有说明书,对于产品的使用方法进行标注。 另外,针对安全事项、特殊人群等分类情形,《办法》要求企业应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安全警示用语。除此之外,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应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销售包装内的独立包装也同样适用这一标注方法,避免消费者在拆除包装盒后无法得知产品信息。
最后,成分不能随便说。《办法》还加强注册备案管理,强化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和新原料质量安全责任、强调功效的科学依据、保密和保护化妆品成分及配方知识产权等。成分和配方受到《办法》重点监管,这对于打击伪成分党、净化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其他微量成分”的标识,《办法》规定,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办法》着眼于长远规范管理,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考虑行业贯彻落实新法规和消化库存包装耗材的实际需要,为行业留出合适的过渡期。
一是对“新”产品给予近一年的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已注册或备案的“老”产品给予近两年过渡期。2022年5月1日之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三是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办法》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
需要强调的是,《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标签违反《办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标签禁止标注内容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直销企业化妆品占半壁江山
2020年6月,根据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显示,直销产品类别包括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共6类产品。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示的允许直销的六大类产品共2367种,其中化妆品就有1512种,占所有直销产品的64%。
据悉,2020年6月直销备案化妆品的直销企业共计44家,而直销备案化妆品类内资企业有23家,占比为52%,外资企业有21家,占比为48%。其中直销备案化妆品数量排名前十名的直销企业有康婷、安利、玫琳凯、如新、美乐家、双迪、欧瑞莲、隆力奇、完美和宝丽等。
值得一提的是,直销备案化妆品可分为四大类型即护肤类、洗护类、彩妆类和香氛类等。其中护肤类产品占比最大,为62%,可见护肤品在直销行业化妆品市场中,以优质的产品品质和独特的商业模式占据半壁江山。其次,洗护类产品的占比也不容小觑,为23%,洗护类化妆品主要以发用化妆品、口腔清洁和手足美容化妆品为主。而彩妆类化妆品占比为10%,其种类则更为多样。最后香氛类化妆品占比为5%,以各类精油和香水为主。
此次《办法》出台,对于诸多直销企业的影响较大,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从成人到儿童,针对国内化妆品市场的新规陆续出台,一方面说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完善、细致,另外一方面对生产企业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势必会引发化妆品行业生态新的一轮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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