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重拳出击整治保健品市场
发布时间:2021-06-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年来,随着保健食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乱象层出不穷,虚假宣传、非法添加、欺诈营销等问题频发,其中老年人消费群体更是沦为“重灾区”。
为加强企业自律,提升行业管理,我区六部门联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重点检查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严查生产环节不按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严查流通环节是否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做好索证索票、设立专区销售等。
注重对保健食品说明书管理,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一致性,严厉打击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内容。
着重打击
保健食品非法营销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常态化监测核查,加大对以节目形态、新闻形态变相发布,误导受众保健食品广告查处力度。
严查以电视购物、电话、网络、会议营销以及健康咨询、专家义诊、旅游体验等方式,针对老年人、病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的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违法行为;打击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惩以保健食品为载体的传销犯罪行为。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依托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深化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推行乡村社区常态化宣传,提高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及识骗防骗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逐步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理性消费的良性保健食品市场。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7000份,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54家,责令整改516家,查处案件4起,罚没款2.9万元。
典型案例:今年3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酒店2楼的“翔鹰纵横团队奉化客户答谢会”会场,发现主办方会销“康美来”品牌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对外宣传“国内唯一”“第一”“世界著名”等无法佐证内容,还宣称产品有“滋阴补肾”等功效,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已立案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作用,凡是描述或暗示保健品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都是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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