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发布时间:2021-06-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评论丨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张永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在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面,将发挥关键的作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进行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两个阶段性目标,既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对世界的自主承诺。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受资源条件和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形成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但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能源的消耗量相应增加,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导致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在能源发展中,人类也探索了用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生产方式。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气体,减污降碳成效显著。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近些年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要实现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就必须对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方向就是逐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高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在全部能源中的比重,到一定阶段后要降低煤炭生产和消费的总量,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等能源的生产,并相应调整能源的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近日国家发改委提出了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标。
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调整需要发挥价格机制的重要作用。如上所述,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的方向,我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取得了巨大成就。据国家能源局介绍,截至2020年底,我国水电装机3.7亿千瓦、风电装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上述9.3亿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差不多相当于41个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但是,由于技术、成本和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这些生产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比总装机的比重低近13个百分点。在影响因素中,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上述《行动方案》把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作为重要内容,具体包括: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等等。通过形成更加完善的价格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发展。
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必须加快相关市场体系建设。要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前提条件是能够使节能减排的企业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在这方面,碳交易市场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市场。其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交易过程中形成合理碳价并向企业传导,促使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研发投资。2011年11月我国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了碳市场建设帷幕,2013年6月深圳率先开展交易,其他试点地区也在2013年到2014年先后启动市场交易。2014年以来,我国碳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较快的增长,但与我国年度碳排放规模相比还相当小,短期内或许还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据有关机构和专家分析,目前被纳入碳交易市场的行业还不多,全国市场和地方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还不够强。要加快碳交易市场发展,必须将更多产业纳入碳交易体系,也需要进一步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增强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增强全国市场和地方市场之间、以及各地方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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