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发布时间:2021-05-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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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4名被告因暴动罪等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3个月(51个月)至4年8个月(56个月)不等。 (自媒体www.9y9y.com)
4名被告涉及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在十一国庆节参与荃湾骚乱,3名男性和1名女性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同时被裁定一项纵火罪名成立。(总台记者金东周伟琪) (本文来自www.9y9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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