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储蓄卡遭刷21万元 银行承担70%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白山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源农商行”)遭列为失信遭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案号为(2021)赣71执1号。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今年以来江源农商行第34次遭法院列为遭执行人,当前遭执行总金额高达18.69亿元。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截至目前,该行的注册资本金为22亿元,执行金额已达该行总资本的84.95%。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董英直除了任该行董事长,其还在多家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对外担保成“老赖” 巨额担保业务存隐忧
记者从相关裁判文书中了解到,本次执行与一桩借款纠纷案有关。银行作为担保人,因借款人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银行连带成为老赖。
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8月31日,瑞禾公司通过金e融投融资平台(运营者为江西银行)签署有关协议发出融资需求。之后,瑞禾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同时,借款双方还就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万方集团、万方集团董事长张晖和江源农商行都先后向这笔借款出具《担保保证书》,为瑞禾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签订相关协议后,出借人向瑞禾公司发放借款1200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瑞禾公司却未能依约归还借款本息。于是,瑞禾公司、万方集团、张晖以及江源农商行遭出借人告上法庭。
经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瑞禾公司需偿还南昌市网诚慧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诚慧金公司)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同时,江源农商银行、万方集团、张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瑞禾公司追偿等。
然而,瑞禾公司对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其认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于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表示,结合当事人有选择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及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辖区内有管辖权法院诉讼的地域管辖合意,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网诚慧金公司选择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符合规定。
最后江西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瑞禾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
3月15日,江源农商行遭列为失信遭执行人。
董事长任多家公司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江源农商行董事长董英直还在多家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企查查显示,董英直关联企业有7家,除担任江源农商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外,也是七海纵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诺信安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另外还是北京七海纵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持有该公司95%的股份。
除此之外,董英直还在调兵山市禾和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隆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在北京威格瑞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执行董事。但是上述三家公司经营状态已显示“吊销”。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目前该行共计215765万股权被质押,占该行总股份的98%。该行前四大股东清仓质押股权,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其中第一大股东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权88000万元,占其所持股份的100%;第二大股东北京雅乐美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股权66000万元,占其所持股份的100%;第三大股东北京国诚财智控股有限公司质押股权44000万元,占其所持股份的100%;第四大股东北京乐雅尚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股权17765万元,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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