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湘安办发﹝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5-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近五年来全省共发生“多合一”场所较大亡人火灾9起,死亡37人,特别是2021年1月27日,湘西州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150号门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许达哲、省长毛伟明、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副省长陈飞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堵塞漏洞。
为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过程中如有相关事项咨询反馈,请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肖哲鹏,电话:0731-88119238,18207432336。莫昳,电话:0731-89751253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8日
文件附件-- “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
“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多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多合一”场所分布、类型、底数及消防安全状况,按照整治要求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亡人火灾尤其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多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主要包括“多合一”门店和其它“多合一”场所。
(一)“多合一”门店,指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的门店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主要包括“以店为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类型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1.“以店为宅”类是指在门店内设置居住场所,用于生火做饭、住宿等居家生活。
2.“前店后宅”类是指住宿与门店连通且设置在同一平面空间,且住宅与门店之间相互连通。
3.“下店上宅”类是指下部为门店上部为住宅,且住宅与门店之间相互连通,没有进行完整的防火分隔。
(二)其他“多合一”场所,指除“多合一”门店以外的,其他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的场所。
主要包括住宿与厂房合用、住宿与仓库合用、住宿与公众聚集场所合用等一种或几种混合设置的场所。
三、整治重点
“多合一”场所应对照《“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附件1),根据场所类型分类采取整治措施。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二)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三)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四)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五)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
四、整治步骤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阶段开展“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力量开展“多合一”门店专项整治,2022年开展其它“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
4月底前,市州和县市区政府组织对参与排查整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清整治目标、范围、任务、要求、步骤等,统一印制发放《关于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附件2)、《“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承诺书》(附件3)、《隐患整改告知单》(附件4)和宣传挂图(可关注“湖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多合一”栏目中下载)。
4月底前,乡镇街道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专项整治公告和宣传挂图,每10家门店至少张贴公告和挂图各一份,并同步组织门店产权方和经营方开展自查自纠。
5月底前,“多合一”场所经营方对照公告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扫描公告上的二维码,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签订《“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乡镇街道存档,一份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产权方要配合经营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第一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以门店为重点)
1.摸底排查。7月底前,县市区政府组织力量以门店为重点开展排查,对照整治要求核查自查自纠和公开承诺开展情况,建立隐患治理清单(附件5),制作发放《隐患整改告知单》,告知当事人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同步开展逃生器材和灭火器具使用及其它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2.督促整改。定期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乡镇街道要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推动整改。10月底前,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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